财务科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、政策及中心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。
二、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、财务监督、财务核算工作。建立健全财务科人员岗位责任制。
三、严格收入支出管理。合理组织收入,严格控制支出。
四、认真贯彻、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,严格按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和核定收费标准及项目的规定收费。
五、加强会计监督,审查财务收支凭证的真实、合理和合法性,对会计人员违反内部会计制度的行为、对重大资金调度和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。
六、负责单位资产物资的管理。
七、严格现金、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,认真执行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支付结算办法》等有关规定。
八、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存、移交工作。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、有序存放、方便查阅。
科长:孙岩
电话:0431-85954909